打官司流程主要分为:1.立案、2.受理、3.开庭、4.裁决。
1.立案
打官司首先就是立案,立案的前提必须先写起诉状,稍微有些文化的你可以百度下起诉状的格式,自己参考下写。有经济能力的也可以找律师代理,那更省心。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 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 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规定,原告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
2.受理
如果受理了,则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书记员。
法院受理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开庭
法院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流程如下: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反各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提出再审申请;
(6)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4.裁决
如是简易程序,最多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就该出审判结果了。如双方都没上诉,自签字后生效,如一方没签字,自送达或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
判决书生效后,如对方没有履行判决那么就需要把判决书重新复印一份,并根据判决书写一份执行申请书到立案厅立案,立案厅会把案件转交到执行局,你交的材料最好把对方的联系方式,家庭财产都提供上,以便于执行,案件执行难度不同,时间长短也不同,耐心等待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