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沛县人民政府对宅基地
确权政策的解读: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确权: 1.
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
继承和
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
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
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
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
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
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以上就是宅基地没盖房确权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