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二)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三)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期限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按要求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或者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四)当事人的其它证件在检查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各位广大司机朋友烂熟于心的一句话,酒精会麻痹自己的神经导致在开车是注意力涣散,喝酒开车即使不遵守交通规则,更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更是对于参与交通的每个人的不负责,对人对己伤害极大,醉驾扣押车辆为轻,重则失去生命。不管怎样需要大家一起维护交通秩序,对每个参加到交通中的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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