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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单方解除权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况。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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