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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合同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8 07:16:00 已帮助4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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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以下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2、承租人承租房屋的用途,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3、租赁期限,合同中要约定租赁的期限。


4、房租和房租的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5、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责任


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承担,没有约定的,依法由出租人承担


6、承租人是否有转租权,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如未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7、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如,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或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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