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
复审请求r根据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r可以请求复审的驳回决定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请求人未针对专利局所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的,复审请求将不予受理。r2.复审请求的费用r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复审费。复审费:
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
外观设计专利300元。r3.复审请求文件的形式要求r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并且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
证据。请求人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审请求书》表格,并严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项填写。r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
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r4.司法审查r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
起诉。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