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法定
竞业禁止,是法律直接规定特定的人不得从事竞争性业务的行为[2]。它是一种强制性竞业禁止,
当事人不得协商免除。 2、约定竞业禁止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雇员离职后一定时期内,不得从事与原任职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以上是竞业禁止约定和法定竞业禁止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