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宅基地专题 > 镇平县宅基地测量

镇平县宅基地测量

镇平县宅基地测量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2 07:04:34 已帮助375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镇平县宅基地测量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采用测量工具测量宅基地的面积,看是否超过标准。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上述镇平县宅基地测量的相关解答。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