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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

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5 12:22:36 已帮助37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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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部分债务,了解有关债权人放弃债权协议
债权债务抵偿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往来,截止 年 月 日,甲方尚欠乙方货款 元,因公司停产、员工解散已2年,现经双方协商,就债权、债务抵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债权、债务以欠款总金额打5.5折计算,确定付款金额为 元。 二、因甲方已无支付能力, 为此甲方将委托自贡塞迪维尔公司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 三、甲方按期支付以上款项后,视为甲方已支付所欠乙方全部货款,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全部了结,乙方自愿放弃其他一切债权。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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