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您好,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
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
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
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接到
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
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
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
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
终止合同的抗辩。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具体咨询,欢迎致电或者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