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公证对自书
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只要该
自书遗嘱处分的是立嘱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并由立嘱人亲自书写和签名的,该
遗嘱就是有效遗嘱,应该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或分配遗产。 我国《
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
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
继承人全部
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
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以上是
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优先于于法定继承,如果你们能找到你叔叔生前所立的书面遗嘱,则按书面
遗嘱继承。如果只有
口头遗嘱,则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
立遗嘱时必须具有
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
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
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