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到
著作权登记机构办理转让登记即可。著作权转让是指
著作权人将
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
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
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
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转让流程 1、基本流程 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所用材料→登记机构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核查→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费用→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审查阶段→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所需提交材料 (1)著作权的
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进行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所提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进行代办申请时,
代理人必须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3、办理时时间 自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登记申请后3的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果需要补正材料,申请人需自接到补正通知书之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会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