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就
离婚时
债务起诉,大致在两个时段。一、是于
离婚诉讼进行中,因为债权人有充分理由,立法上也允许债权人把
债务人离婚作为情势变更的法定事由,发动
债务诉讼程序,使离婚时债务通过债务诉讼程序得到公正处理,不管该债务是否已经到了清偿期限。 二、是于离婚诉讼结清后,债权人
起诉主张债权。在具体案件中普遍表现为债权人以离婚双方为共同被告,以该债务是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共同债务为由主张原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原夫妻中出具了借据,实施了借债行为的一方会完全站在债权人的立场上,不仅承认债务有效存在,而且承认债务为
夫妻共同债务。但原夫妻中的另一方则持相反态度,结果出现了
原告和被告之一以完全相同的理由和主张联合起来与另一被告“
打官司”的滑稽可笑的场面,甚至使某种
诉讼活动陷入某种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