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规定的
交通肇事后
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
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
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
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
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
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
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
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
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