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和人发生口角对方出言不逊,并先用头盔打我,我本能抢下头盔,还击两下导致对方鼻子出血骨折,后对方又打电话叫人,路人过来劝架,我骑车带小孩离开,走了30米,对方打好电话又追上来把我拽下车子,不让我走,过了几分钟,对方来了几个人上来就打我,并且把我从道路中间一直打到路边一直打到趴在地上晕了不动。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要看具体的法院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否则治安处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