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
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
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
犯罪的构成。 (1)达到
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2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2)达到
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5年至6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便占数额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增加
刑罚量,确定
基准刑(根据3月9日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