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
保险事故进行
虚假理赔、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