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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林业行政处罚程序

最新林业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2024-03-05 20:32:04 已帮助4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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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林业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一)立案、调查与决定


第十三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林业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证件由林业部统一制发,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


当事人认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回避。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负责人决定;行政负责人的回避由集体讨论决定。


回避未被决定以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依法收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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