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肇事逃逸r1、明知
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r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rr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
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r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r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
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r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r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
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r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
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r二、不构成
肇事逃逸规定:r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r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r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
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r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r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r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
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
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