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返回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无法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
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
违法行为致使赠与
人死亡或者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
继承人或者
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