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方式:
股权收购:
买下目标公司股东股权获控制权,收购方成股东担
权利义务。
资产收购:
购目标公司主要资产,像固定资产、
知识产权等,不涉负债。
合并收购: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合并成新公司,原主体资格消失。
间接收购:
收购目标公司
控股公司股权,间接控制目标公司。
选择时要综合考量多因素,依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案情回顾:某公司欲收购另一目标公司,在选择收购方式上产生争议。有人主张采用股权收购,认为能直接掌控公司;有人提议资产收购,觉得可避免承担负债;还有人提出合并收购,想打造全新公司;甚至有人建议间接收购,通过控股公司间接控制。各方因对不同收购方式的特点及适用场景理解不同,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股权收购可直接取得控制权,但要承接目标公司
股东权利义务。
2、资产收购仅购买主要资产,不涉及负债,操作相对灵活。
3、合并收购会使原有公司主体资格消灭,形成全新公司。
4、间接收购通过控股公司间接控制目标公司,方式较为迂回。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依法定程序选择合适的收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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