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常见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就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应发行股份来
成立公司。
发起人按章程认购股份后要缴纳
出资,可用货币,也能用可估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全体股东货币出资不少于
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
履行出资后选举
董事会和
监事会,由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等人欲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他们约定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小胡以货币出资,小丽以实物作价出资。但在出资过程中,对于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是否应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产生争议,后在履行出资义务、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流程后,准备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却发现提交的文件存在格式问题。
案情分析:1、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需依规定认购股份并履行出资义务,货币
出资比例有明确要求。
2、设立登记时,报送的文件需符合规范,否则可能影响
公司设立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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