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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时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6.02.04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451人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时,优先受偿顺序有别。
先是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像破产案件诉讼费等属前者,因未履行完合同产生的债务等是后者。
接着是职工债权,含工资、医疗等。
然后是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担保债权担保财产优先于上述受偿,同一顺序按比例清偿,保障各方利益与破产程序有序。

案情回顾:

某企业破产,在清偿债务时产生争议。部分债权人认为职工债权不应排在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之前,主张应按债权性质统一排序。另一部分债权人则坚持职工债权优先,因其关乎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对于有担保债权在特定担保财产上的优先受偿范围也存在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职工债权优先是基于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2、有担保债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需明确其范围,以确保公平受偿。
3、同一顺序各债权人按比例受偿,能体现公平原则,保障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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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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