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得是一个自然人或
法人股东出资。
确定公司名,建立合规组织机构,制定章程。
股东足额缴清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可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
向
登记机关申请设立,提交申请书、章程、
身份证明等文件。
登记机关审核,
符合条件就登记发证,公司成立。
一人公司财务有特殊规定,要编制财报并审计。
案情回顾:小许欲设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由其一人出资后,着手确定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并制定
公司章程。小许依法足额缴纳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及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之后小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了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文件。登记机关审核时发现小许未按规定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法定人数,按规定程序进行。
2、股东出资应符合要求,且要遵守财务等方面特殊规定,本案中小许未履行相关财务规定,可能影响
公司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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