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没
成立公司时,没有真正的“
股权”,不过类似权益能转让。
要是有设立公司的想法和
出资等行动,那能转让的是基于设立公司的出资份额等权益。
转让得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签书面协议。
比如两人约定设公司,一方已出资,想转让未来公司权益,要和受让方签协议,定好价格、付款方式等。
注意别损害其他潜在股东利益。
若公司没成功设立,按协议和各方过错定权益处置。
转让要谨慎规划,避免
纠纷。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何约定共同设立公司,小许依约出资部分资金。之后小许欲转让其在未来公司中的权益给小胡,遂签订转让协议,约定了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权利义务。但转让行为引发争议,小何认为该转让可能损害其作为潜在股东的利益。
案情分析:1、转让行为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签订书面协议,小许与小胡签订的转让协议符合此要求。
2、转让行为不能损害其他潜在股东利益,小何认为转让损害其利益,需进一步审查转让是否真的造成损害。
3、若公司最终未设立成功,转让协议的履行及权益处置依协议约定和各方过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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