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注册公司,离婚可进行分割吗
时间:2026.02.0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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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婚姻
存续期注册的公司,
离婚时通常能分割。
先明确公司性质,要是
有限责任公司,得看夫妻是否都是股东。
若都是股东,可协商调整
股权比例,不成则依法律定其他方式确定。
若一方不是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配偶可成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买
出资额的,法院可分割转让出资财产。
公司财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要清查评估后依法分割。
可经协商、评估、
诉讼等程序妥善分割公司权益。
案情回顾: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注册了一家公司。离婚时,对于公司权益的分割产生争议。争议点在于,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二人都是股东,却无法就股权比例调整
协商一致,且对于公司财产清查评估及分割方式也存在分歧,不知如何通过合法程序妥善分割公司相关权益。
案情分析:1、若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可先尝试协商调整股权比例,若协商不成,则需按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
2、若一方不是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3、对于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都要进行清查评估,依法予以分割,可通过协商、评估、诉讼等法律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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