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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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行为后果严重。财产损失上,盗窃企业核心资料或家庭贵重财物,使受害人经济受损。人身安全方面,盗窃易引发暴力冲突,致受害人伤亡,如入户盗窃被发现可能伤害户主。社会秩序上,频发盗窃影响公众安全感。法律层面,盗窃达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刑法》会面临相应刑罚。

私自用公款可能涉及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或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非法、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等;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有非法占有公款目的不打算归还或构成此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若车贩子出具假的报废单,车辆所有者可先收集车贩子出具假报废单的相关证据,如虚假单据、交易记录等。然后与车贩子协商要求返还车辆,若协商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车辆。

三年两次盗窃是否构成累犯需视情况判断。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且从重处罚。若两次盗窃中,前次被判有期以上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三年又盗窃且此次也应判有期以上刑罚,主体满18周岁,构成累犯;反之则不构成。

盗伐林木一般不定盗窃罪,而是定盗伐林木罪。因为林木具有生态属性和经济价值,与普通财物不同,刑法专门设立盗伐林木罪对其进行保护。不过,若盗伐已被伐倒的树木,或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以盗窃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