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怎么办谁当被告
时间:2026.05.24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复议
阅读:1079人
律师解析:
对复议决定不服该怎么救济,被告又该如何确定?这得区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复议机关维持了原
行政行为,按照《
行政诉讼法》,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就是共同被告。这是因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为,相当于认可了它的合法性,二者要对这个行政行为共同负责。比如,行政机关作出了
行政处罚,
当事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
处罚结果。这时当事人要是
起诉,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就得一起当被告。
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像改变了处理结果,那被告就是复议机关。因为这相当于复议机关作出了一个新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就该起诉复议机关。
要是复议机关不作为,当事人有两个选择。既可以起诉原行政行为,此时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也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这时被告就是复议机关。当事人得根据自己的诉求,选对被告去提起
行政诉讼,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小朱不服,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小朱仍不服,决定通过
诉讼维权,但对于该起诉谁存在疑惑。同时,若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处罚结果,或者复议机关不作为,小朱不知该如何确定被告。
案情分析:1、若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因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为意味着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肯定,二者对行政行为的作出和效力共同负责。
2、若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因为此时复议机关作出了新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其不服,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3、若复议机关不作为,当事人既可以起诉原行政行为,也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