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质量纠纷精选解答 > 下水主管道损坏谁负责

下水主管道损坏谁负责

时间:2026.05.26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 阅读:919人
律师解析:
下水主管道损坏,谁来担责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在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得对工程质量负责。所以这时候主管道坏了,就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来维修,毕竟他们有义务让工程在规定时间内达标。
过了保修期,要是主管道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既享有权利,也得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该栋楼全体业主一起承担维修责任,可以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修。这笔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设施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
要是主管道损坏是个别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比如往管道里扔了大量难溶解的东西,导致堵塞损坏,那这个业主就得担责,不仅要修复损坏部分,还得自己掏维修费用。
大家遇到下水主管道损坏问题时,先弄清楚是哪种情况,再确定责任方,合理解决问题。要是情况复杂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许居住的居民楼下水主管道损坏,引发了责任承担的争议。该楼已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小胡认为下水主管道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应由该栋楼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责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但小许称是楼上小何往下水管道丢弃大量不易溶解物品导致堵塞损坏,应由小何承担维修责任。

案情分析:

1、若在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下水主管道损坏可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责任。但本案已过保修期,不适用此情况。
2、该下水主管道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通常应由该栋楼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责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不过若能证明是小何使用不当导致损坏,那么小何应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费用。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