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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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告没有侵权行为时,应积极收集并提供能证明自身未侵权的证据,如合同、发票、生产记录等。同时,要按时参加诉讼,在法庭上清晰阐述自身未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收到起诉状后,首先要冷静分析原告主张及证据,确定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可阐述己方观点和事实理由,也可准备相关证据。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过错程度在法律中意义重大,在民事领域影响责任划分,一般分故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故意指明知行为后果仍积极追求或放任;重大过失是严重疏忽未预见明显后果;一般过失是普通程度疏忽。在侵权和违约责任中,过错程度不同,责任轻重有别。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依法律和证据判定,实现公平责任分配。

当被告提出诉状金额不对时,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金额存在错误。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若被告证据充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诉状金额进行调整,以确保裁判结果公平合理,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交起诉状后若要修改,需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出。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清晰说明修改内容和理由。若涉及重大变更,法院可能会重新确定举证期限等,确保程序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