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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费用究竟该谁来承担

时间:2026.05.31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467人
律师解析:
1.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费用由双方协商预先缴纳。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先交鉴定费。鉴定为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出;反之则由申请处理争议的当事人承担。
3.法院诉讼中委托鉴定,通常申请方先垫付。若医疗机构有过错,费用可能由其承担;反之则由申请方承担,法院也会按责任比例合理分配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治疗,治疗后病情未好转反而加重,小朱认为是医院治疗不当所致,与医院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小朱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随后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此期间,法院诉讼中也委托了相关鉴定。那么鉴定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小朱和医院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由于是小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费用原本应由小朱预先交纳。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则由该医疗机构支付;若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小朱支付。
2、法院诉讼中委托的鉴定,一般由申请鉴定的一方预先垫付。若经鉴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该费用最终可能由医疗机构承担;反之,由申请方承担。另外,法院也可能根据责任比例对鉴定费用分担作出合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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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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