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长依程序而定。
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法院
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通常审限六个月,自立案起算。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如需再延,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3.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
二审审限三个月,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对裁定上诉,二审审限三十日。
4.鉴定、公告等时间不计入审限,会延长实际
诉讼时间。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工程合同,后因工程质量和
工程款支付问题
产生纠纷,小朱将小李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考虑案件复杂程度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小李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且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涉及工程质量鉴定。双方就诉讼时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尽快审结,而小李则认为需遵循正常程序。
案情分析:1、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正常审限自立案之日起为六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小李上诉后,二审审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若对裁定上诉,二审审限为三十日。
3、案件中的工程质量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这会导致实际诉讼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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