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名誉毁谤精选解答 > 彼此在离婚后互相诽谤要怎么做

彼此在离婚后互相诽谤要怎么做

时间:2026.06.08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207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遇对方诽谤,被诽谤方可先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情节轻,可向其单位、居委会反映促其改正。
2.情节严重时,收集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含精神损害赔偿
3.达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标准,构成诽谤罪,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刑责,如信息点击浏览超五千次或转发超五百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为发泄不满,在多个社交群及小区内散布小丽生活不检点等虚假言论,给小丽名誉造成不良影响。小丽发现后,要求小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但小朱拒绝。小丽认为小朱的行为已对自己造成严重伤害,双方就此事产生争议,小丽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的诽谤行为,小丽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诽谤行为较轻,小丽可向小朱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反映,借助组织力量促使小朱改正。
2、若小朱诽谤情节严重,小丽可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含精神损害赔偿。若小朱的诽谤行为达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标准,如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五百次以上,可能构成诽谤罪,小丽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