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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的开始时间如何确定

时间:2026.06.0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1.审查起诉阶段始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获受理。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要确保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写好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送同级检察院审查。
3.检察院收到材料后先形式审查,看材料齐不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就正式受理,审查起诉阶段开启。
4.之后,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公诉

案情回顾:

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时,小朱检察官认为材料中部分证据关联性不足,不满足受理条件;而小李检察官认为材料基本齐全,可以受理。最终经讨论,检察院决定正式受理该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开始。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本案中公安机关按此规定移送了相关材料。
2、检察院收到材料后应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才会正式受理,标志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本案检察院经讨论决定受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续会对案件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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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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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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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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