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属于
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
重犯。
2.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像多次行医、被
处罚仍行医等,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等,还可能并处
罚金;
严重损害健康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具体
量刑法院会综合手段、死亡原因等情节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私自开设诊所行医。此前,小朱已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过,但他仍不思悔改继续行医。一次,小胡前来就诊,小朱使用不规范的医疗手段进行治疗,最终导致小胡死亡。小胡
家属将小朱告上法庭,双方就小朱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且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非法行医,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他的非法行医行为导致了小胡死亡的结果,构成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具体量刑还需法院综合小朱非法行医的手段、造成小胡死亡的具体原因等案件情节最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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