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具体处理时,应把隐匿、转移的财产作为一份分给隐匿、转移方,以其他财产折抵分给另一方,不足的部分由隐匿、转移方给予
赔偿。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
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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