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咨询该律师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教导未成年人从事毒品交易的行为被归类为“贩卖毒品罪”,并且由于此类行为涉及到了对未成年人的诱使和引诱,通常情况下会导致司法机关对其施加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源于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群体权益的特殊重视及明确保障,同时也为了迅速有效地对那些滥用权力、诱导未成年人涉足违法活动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惩处。
教唆未遂虽未导致被教唆者实施犯罪,但仍属犯罪范畴,分为教唆无效和教唆失败。在被教唆者未实施犯罪时,教唆者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惩罚力度会相应减轻。这是法律对教唆者和被教唆者的保护机制。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教唆未成年人盗窃未遂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教唆未遂不一定构成犯罪,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具体的教唆案件后确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被教唆人拒绝了被教唆人的教唆,那么一般刑事罪名就不成立。
该教唆犯作为共同犯罪的共犯,教唆者的基本前提是被教唆者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教唆十四岁至十八岁的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从宽是指法定刑下限的处罚;这里的减轻是指法定刑的下一级。因未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