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牧锦扬(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蓝杨律师,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思维敏捷,遇事冷静,对待案件细致入微,对待当事人真诚热心;执业以来多次受到当事人好评认可,把自己的特长和律师的使命相结合努力使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即咨询恶意诋毁商誉定罪,如已实施,刑罚视情节轻重:最高两年徒刑加罚金,有期徒刑最长六月。故意为之,非过失导致他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后果,通常不判长期监禁。其行为本质需有故意成分。
我国刑法将诽谤商业信誉定性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犯罪行为包括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并罚款。根据司法解释,凡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导致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致企业连续六个月无法正常运营甚至破产,将被立案追究,不论损失金额是否达标。
诋毁商业信誉立案条件是给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说没有达到这个数额的要求,但是利用互联网或者是其他的媒体,公开的,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的。诋毁商业信誉立案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诋毁商业信誉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需要看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当事人诋毁商业信誉构成犯罪的话就需要承担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话,就不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情节较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情节较轻的可以对嫌疑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关于新《刑法》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怎么判刑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