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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会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

时间:2025.05.25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992人
律师解析:
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的要件分别:客体要件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物品的禁止性规定;客观上表现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情形;主体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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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军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吴新军,男,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中南民族大学2011级法学硕士毕业。执业至今办理过各种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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