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对被告人实施刑事拘留满三十七日后,公安机关应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逮捕。倘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或者认定其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而未予批准逮捕,那么这名被告便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采取保释候审措施。相反地,若得到充分的证据予以印证,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请求,则该案将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取证,后续程序发展为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案件中,拘役三十天之后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要是罪行事实已经查明,证据也确凿,就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要是发现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注销案件,把人给放了。 3.要是案件复杂,证据还不足,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拘役的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六十天。
行政拘留十二天,公安机关还得接着调查。要是要逮捕嫌疑人,得向检察院申请。要是证据不够,强制措施可能会变。要是犯罪不重,没恶意也没造成大损失,公安机关可能撤案,也可能不指控了。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限的上限为37天,该期限涵盖了公安机关提出实质性逮捕请求并获得检察院裁决批准所需的最长7天时限,检察院对实质性逮捕请求进行审核批准所需的最长14天时限,以及在极其特殊且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可以申请延长的最长15天时限。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地展开对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深入调查,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为遭刑事拘留之囚犯,其享有对辩护律师的会见权,并授权后者为其申请保释候审以及深入了解相关案件信息。此外,公安机关在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倘若确认确有犯罪行为发生,便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