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咨询该律师婚前财产分割法律服务的费用不是统一的,而是会受到案件的复杂程度、财产的规模、当地的司法环境以及律师的资质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费用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人民币之间。简单的案件费用比较低,复杂或者财产金额大的案件律师费就会更高。
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实现增值部分的属性问题,如果并未有任何特别的规则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这部分资产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其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投资收益都应视作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对于这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由当地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来做出裁决。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个人财产如因自然原因产生价值提升(即我们通常理解的“增值”),除非是基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的因素之外,其余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对于房产这类特殊的财产而言,如果其在婚后产生了增值,那么这种增值应该被视为自然增值,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若双方在婚前已经达成协议,则另当别论。
如何公平分配婚前财产的继承权益若不幸的情形出现,被继承人在离世之后并未留存有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即便这些证明文件存在但却无法得到法律认可的话,那么该项婚前财产将会依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处理。而法定继承中涉及到的遗产分割次序如下所列: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等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所持有的婚前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其个人专属财产,并不会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分配处理。然而,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达成协议,将各自持有的财产规定为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之时便需要对此类财产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