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良承(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办理百起民商综合类案件,其中包含大量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买新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自执业至今,其办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擅长与人交往且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用专心、专注、专业的态度服务号每一位委托人。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5001065355,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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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同居关系,非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同居期间购置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独有则除外。财产分割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按等分原则,兼顾贡献大小与实际需求。涉及子女抚养要依法处理。可依据法律分割同居财产,具体需结合证据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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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的房子通常不会自动随婚后时间推移变成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婚后有特别约定或出现特殊情况。从法律看,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持续就变为共同财产。但若婚后夫妻对房子有装修、扩建等添附行为使房子增值,离婚时添附部分价值可按实际情况分割。总之,婚前房一般不变性质,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添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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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离婚时有权选择不要求分割财产,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非必然诉求。若双方对财产无争议,法院可仅就离婚事宜判决,财产问题可协商或后续另诉。离婚后若发现未分割共同财产,可在时效内起诉分割,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发现次日起算。这种情况下双方应明晰财产状况,担心纠纷一方可保留证据以备后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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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按揭购置房产在离婚案件中的产权分割需重视多方面事项,如购房款分配、双方对房产贡献及婚姻持续时长等。若夫妻能就房产归属和经济补偿达成共识,可按商定处理;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将财产判给一方,由其承担贷款并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会综合房屋价值、还贷本息、出资比例等因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