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否构成犯罪,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就是如果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非法发放贷款的话,并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可以立案。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构成犯罪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如果银行对借款人的身份进行了审查,且经过审查后发现该申请人与借款申请书上的名字不同,但是银行依旧同意其借款,且借款办理人不能提交其他的佐证材料,那么可以认定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对如何确定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的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完成贷款诈骗的将是会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同犯罪。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的内容。
银行明知借款人非实际用款人还放贷的,会根据非法放贷的数额予以确定,如果是数额巨大的,就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就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可以对其并处罚金。
银行明知顶名贷款还放贷要担责,银行对于借贷人提供的贷款材料要进行审查,明知有问题还发放贷款的,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除了对银行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