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涉及到刑事范畴的案件处理中,并未提供任何关于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然而,若当事人在刑诉程序进行期间选择以附带民事诉讼方式提出索赔要求,那么只要他所主张的内容与侵犯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德或侵犯他人隐私等重大人格利益相关,并且受害者能够明确地将此行为定义为侵权行为且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应的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就应依照法律规定对此类申请依法受理。
强奸罪受害者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无法获得精神赔偿。但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索要精神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酌情考虑是否支持。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主要局限于实际物质损失,而精神赔偿需要通过独立的民事诉讼途径来争取。
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其遭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可以诉讼要求对方因婚内过错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一方需要收集证据积极主张对方存在过错。
配偶可在一定条件下为名誉受损当事人主张精神赔偿。我国法律支持对以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通过描绘真实人物或事件并含贬低、侮辱内容,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被侵权人有权寻求法律救济,追究行为人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