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派上用场。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起诉有效期可是长达三年呐,是从你发现自己被侵权或者对方应该知道这个事情开始算起。不过,要是过了二十年的话,法院可能就不再受理。不过如果真遇到啥特殊情况,你也可以申请法院延长时间嘛。等法院判下来后,或者调解成功后,那欠你钱的人可就要乖乖地还钱。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的时限通常如下:对于按照普通审判程序进行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须在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如确有特殊原因,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最多至十二个月,再次延长则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而对于按简化审判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因突发状况可申请延长审理期最多一个月。
在债务人未能如期归还所欠之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行使自身权益,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一旦相应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正式生效,双方当事人均需无条件履行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若债务人依然坚持拒绝按照裁判结果实施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即时将所涉款项依法追回。
倘若债务人拖欠债务不予清偿,债权持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请求债务人承担偿付债务责任。倘若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对此类企业案件做出有利于债权人的裁决或者调解文书并已取得实际生效效应之后,债务人便需按照裁判结果全额履行还本付息之义务。如若债务人仍选择拒不执行,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确保债务人切实履行其偿债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从知道或应知权益受侵害起三年内可诉诸法院,逾期二十年后法院不再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债务明确合法时,法院应在受理后十五日内发支付令,债务人有十五天清偿或异议期,否则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能失去追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