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医疗纠纷团队专家律师,专为患者维权。同时团队协作,团队内有各类专业律师,保证每位客户拥有两名以上律师为其维权。大量成功案例。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青岛市第八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法律援助公益律师。业务范围涵盖医疗健康法律服务(医疗侵权、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医院管理规范化、大健康产业)、公司治理、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尤其擅长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熟悉医院诊疗、护理及病历管理漏洞。同时还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能够为当事人一方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典型案例:1、左某诉济阳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案。为济阳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鉴定医疗过错最高比例,患方获得赔偿70万元;2、邓某诉青岛大学医疗集团某医院医疗损害案。胎儿自身发育不完全情况下,鉴定取得30%过错比例,患方获得赔偿30万元;3、李某诉沂源县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仅凭病历,在未鉴定医疗过错情况下,患方获得赔偿38万元;4、郝某与山东大学第X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未起诉,以谈判方式为患方争取到价值6万元医疗服务方案;5、朱某、张某诉滨州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产妇及胎儿均获得赔偿。6、曾与团队作为山东省立医院、武警山东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代理律师,每年为医院处理各类医疗纠纷80余件。理论研讨与培训编写《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之医患关系篇》、《医事非诉法律业务探讨》等多篇论文;参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立法缺陷及适用混乱》、《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等课题研究。为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机构进行专业法律培训。涉及科目有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普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立即咨询当患者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首先应向医院投诉管理机构寻求调解。若调解无果,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双方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也可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请确保遵循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医疗纠纷,患者及家属可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可选择调解或法律诉讼。纠纷范围涉及医疗、护理和环境设施等。建议先向医院投诉部门提出投诉并尝试调解,若失败可再向卫生局求助。卫生行政部门会协助双方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引导至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对于损害赔偿等问题,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若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患者也可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保险违规投诉应报当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劳动争议涉及医疗保险,可求助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共同承担医保费用,劳动者在符合条件时,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担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合规运行,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医疗纠纷中,可请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这种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包括经济利益和人身权益纠纷,受民法调整。按“私法自治”原则,双方可友好协商或通过民间、行政调解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协议解决需签订包含事故详情和赔偿总额等信息的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医疗事故确定后,卫生部门可根据双方请求调解赔偿,遵守自愿原则和规定赔偿标准。
医患纠纷中,患者可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双方需共同或经对方同意后单方申请,书面或口述均可。委员会将聘请医学、法律专家担任调解员,调解过程免费。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其权威性有助于顺利解决纠纷。患者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可寻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