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倘若存在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便可能构成帮信罪。然而关于这一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若涉案资金仅为十六万元,尚且未达至支付结算额度高达二十万乃至违法所得亦不过一万元的帮信罪立案标准,那么的确无法被视为构成帮信犯罪。然而请您铭记,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关键还需参考具体情况及可能获取的利益数额。通常而言,这类案件的判决结果通常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提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所需的支付结算等服务累计金额达四十万元以上即视为情节严重,被告人将面临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能单独或合并处罚金的刑事制裁。
按照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要是有人明明知道别人在用信息网络做坏事,还帮他们搞什么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帮助啥的,而且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严重了的话嘛,那这个人就有可能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罚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构成帮信罪(也可称之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其法定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被判处或单处罚金。关于涉案流水金额达到300万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这一问题在法律界存在不同观点和理解。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涉案流水数额往往会作为衡量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的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人即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以被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