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侵犯他人物品的行为,有可能触发不妨碍刑法典中制定的侵占罪行的底线。通常来说,判断是否触及刑事犯罪的依据便是被侵害物品所具有的货币价值大小。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值,便可以怀疑其犯罪嫌疑,而没有达到该标准的情况,则会被认为只是民事侵权。
若有人故意侵占他人财产,金额达到两万以上,那么他就触犯了刑法,构成了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遗忘或埋藏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犯罪行为。如果侵占的对象是公共财物,那么还可能涉及贪污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将他人委托保管、遗失或埋藏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并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拒不归还的行为。 这种行为会给他人的财产权造成严重损害,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占罪立案金额基准一般为人民币一万元,不过各个地方的法规可能会因经济和治安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占有他人已经交付或者遗忘、埋藏的财物,并且拒绝归还,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如果侵占的金额较小,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违反金融法规,私自吸收公众资金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而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他人托管、遗失或埋藏物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两罪在构成要件、目的、手段上都有很大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针对的是公众资金,而侵占罪针对的是特定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