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国家法官学院深造,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终身荣誉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客座教授,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特约研究员。具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宋卓彬律师携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经验,率团队完成多宗复杂、重大、疑难的诉讼案件,并取得卓越的成绩。
咨询该律师一般来说,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已经连续两年分居且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在几个月内做出裁决。但是,裁决的具体时间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处理这类案件的工作量和效率等等。如果双方的矛盾不是很激烈,可能会加快裁决进程;如果有很多纠纷或者需要深入调查的事情,那么需要的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具体审理时长还受案件难易、证据等因素影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夫妻分居已满两年,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但这并非绝对。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不仅包括婚姻破裂,还涉及情感纠葛等因素。如果因感情不合而分居,并能提供相关证据,那么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不是因为感情问题分居,或者对方能证明夫妻之间仍有感情,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当夫妻分居两年或以上,即使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也有权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情感问题而分居,只要能提供分居证据和超过两年的分居时间,法院会依法做出离婚的判决。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如果因情感不合而分居两年以上,经过调解无效,应批准离婚请求。
配偶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离婚请求,无需征求对方同意。若因感情不牢长期频繁分居超两年,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可视为婚姻无法挽救,法院应批准离婚。分居不是起诉离婚必经程序或要件,只是法院判断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