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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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恶意逃避债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可能会被认定为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如果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逃避债务,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包括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股权转让是否是为了逃避债务、股权转让是否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等。如果股权转让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可能需要对因此造成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案件处理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股权转让的相关证据,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的通知和答复、股权转让的对价支付情况等,以确定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是否是为了逃避债务、是否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等。如果股权转让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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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应当用于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遗产包括公司的股权,这些股权可以用来抵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这意味着,如果股权的价值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可以使用这些股权来抵偿债务。如果股权价值超过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不使用股权来清偿,但这不是强制性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他们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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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职务侵占罪判定关键:主体限公司职员,国企人员涉此则定贪污;主观须故意侵占公司财;客观上利用职权便利非法占财,含主管、管理、经营等职权;侵占财物需超六万元,方构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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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职务侵占量刑依案情及金额定:小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加罚金;重大者三至十年徒刑并罚金;极端巨大则可能终身监禁加罚金。具体“数额”标准随地区经济及司法解释调整,一般六万至百万为“较大”,超百万为“巨大”。